保姆纵火案二审8小时仍未宣判,消防官证明3次要物业加水压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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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韩茹雪

5月17日上午9时,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下午17时20分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2017年6月22日凌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保姆莫焕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最终致四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位未成年的孩子)。

本次庭审,案发现场视频首次公布,可以看到现场浓烟滚滚,火势非常猛烈,消防员在烟雾中艰难搜救。

今天辩论的核心在于能否减轻保姆的罪责。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关于犯罪动机和目的、关于是否故意放火、关于防火后是否积极施救三个方面。

在此前庭审中,保姆莫焕晶曾表示认罪,并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想去伤害被害人。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随后被告人提起上诉,莫焕晶上诉材料称,她认为一审认定放火罪事实不清、量刑畸重,要求改判。

莫焕晶重回火灾现场表示内疚

莫焕晶在庭上表示:“我一年来一直很内疚,为什么不去救他们。前几天警察带我去现场,这是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次回来,里面的东西都不在了,不知道是烧掉了还是搬走了。我到了现场后才回忆起来,当时我摔了一跤,头晕了一下,不知道晕了多久,这才影响到报警和施救。”

莫焕晶在庭上再次强调,她原本只想放一把小火,等老板娘发现叫她后,她出来把火给灭了,从来没想烧死他们。她知道老板娘每天5点起床,所以她一直看着手机直到4:55分出房门点火,以为5分钟没关系。如果当时被老板娘发现,就不点火了。

二审前,莫焕晶更换了辩护律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仝宗锦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吴鹏彬接受莫焕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现场消防指挥官:曾3次要求物业水管加压但无果

二审中,现场消防指挥官吴锋作为证人到庭。他是杭州市消防局上城大队近江中队的中队长,也是蓝色钱江火灾发生后首批进入现场的6名消防人员之一。

吴锋在庭上表示,他接到命令称蓝色钱江发生火灾并有人员被困后,带领5名队员前往现场。在现场,他们破拆了一扇铁门后徒步进入案发点。在小区保安的引导下,他们坐着普通电梯到17楼布置水枪,在上电梯前有一个女人要上来,但没有交流、不知道其身份,再加上电梯上人员和装备较满,未让她进入电梯。

“一般我们高层灭火要求在起火点以下一层或二层接入水枪,因此我们在17楼接入,在18楼的保姆房开始向屋内展开主攻。当时屋内烟很大,我们弯腰前行。起初水压较足,我们对火势进行了有效压制,但我们推进到厨房时,突然水压减小,此后我3次向物业要求给消防泵加压。其实,在上楼前我们已经要求物业给消防泵加压过了。但到湖滨中队接替我们时,水枪的水压还是没上来。”吴锋在庭上介绍当时火灾现场的情况。

吴锋的证言得到了近江中队消防员黄吕江,以及杭州市消防局上城区大队湖滨中队副中队长宋靖锋的证实。

宋靖锋在庭上表示,他们大约在5:30分接替近江中队时,发现水枪的水压很低,根本无法压制火势。此后,等到指挥中心命令铺设的水带到了18楼,才重新展开主攻,并将火势有效压制。

林生斌状态平静 望死刑维持原判

得知莫焕晶上诉的消息后,被害人家属林生斌曾于2月24日发微博声讨莫焕晶,称“上诉,只是恶魔法定的程序上的权利。第二次审判,只会让各方的责任更彰显于众,也让恶魔的罪孽更加的深重。不要相信恶人的忏悔,苟活于世是对公理正义的无耻挑衅”。文末,林生斌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坚持正义,罪犯早日伏诛。

16日夜间,林生斌代理律师林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莫焕晶提出上诉并不意外,原告目前状态平静,最大的诉求依然是希望坚持一审原判,判处莫焕晶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被告方可能会提交的一些新证据,林杰表示,他们也已经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在一审里边她是自我辩解的,次数也是比较多的,所以我觉得她提出这个上诉,这个也不奇怪。在开庭过程当中,我们会了解被告有没有新的证据和观点。如果有,我们会在庭后向法庭提出我们的法律意见。”

林生斌曾亲自为去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挑选墓室,四座墓碑呈“十”字形排开,上刻八个字:今生缘浅,来世再续。

他的微博名称是“老婆孩子在天堂”,最后一条发于5月14日,回应妻子朱小贞的哥哥,“生命可以停止,关系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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