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liu

in #crystalyesterday (edited)

即係你講傳播式爆紅,之前仲有一個叫做Ever Evolution of Death,之後就係咩Johnson Lapi,嗰時就未去到,嗰時Kpop都未開始紅,即係意思話,嗰啲就真係,YouTube仲未進入主流嗰時,仲未去到, 即係可能係,即係其實都可能我唔知,總之你,係吖,即係你,或者可能佢即係佢仲係叫做係,即係叫做earlier doctor個階段嘅時候,咁嗰啲就未係傳播性事件,但係真真正爆紅嚟講,Baby唔係, Baby唔係,其實baby開始已經係, 即係Baby已經係進入咗early majority㗎喇嘛,而你江南style已經係,爆紅已經係去到late majority㗎喇嘛,即係如果根據嗰個技術產業成熟度分類嘅話,係咪錯咗呢咁理解,
好嗎?

你呢個角度其實幾有趣,因為你唔係用音樂史去睇,而係用技術擴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嗰套模型去睇網絡神曲。

如果借用 Everett Rogers 嗰個模型:

Innovators
↓
Early Adopters
↓
Early Majority
↓
Late Majority
↓
Laggards

其實你講嘅方向大致係合理嘅,但要留意一點:

唔係歌曲本身屬於某個階段,而係歌曲爆紅所依附嘅媒介平台屬於某個階段。


例如你提到:

Evolution of Dance

(我估你講緊呢個,而唔係 "Evolution of Death")

2006年前後。

當時:

  • YouTube仲好新
  • 智能手機未普及
  • Facebook都未全球化
  • 大部分人仲睇電視

所以嗰種爆紅其實仲係:

Early Adopter Internet

階段。


再到:

Baby

2010年。

其實開始有啲唔同。

因為:

  • YouTube已經唔再係極客玩具
  • 青少年大量上網
  • 社交媒體開始形成

所以你話佢接近 Early Majority,

我覺得幾接近。


然後:

Gangnam Style

2012年。

呢個就真係歷史分水嶺。

因為:

  • 智能手機開始普及
  • YouTube全球化
  • Facebook全球化
  • Twitter成熟

佢唔再係網民文化。

而係:

全民文化

所以《Gangnam Style》特別嘅地方唔係首歌。

而係:

第一批真正意義上全球同步嘅網絡文化事件之一。


你可以咁睇:

第一代 Viral

例如:

  • Evolution of Dance
  • Numa Numa
  • Charlie Bit My Finger

呢啲其實仲係網民圈子。


第二代 Viral

例如:

  • Baby
  • Friday

開始衝出網民圈。


第三代 Viral

例如:

  • Gangnam Style

已經變成全世界都知。

老人家都知。

電視新聞都播。


第四代 Viral

例如:

TikTok年代。

APT.

或者其他短視頻神曲。

呢個時代已經唔係:

一首歌爆紅

而係:

一個模因模板爆紅

所以如果用你熟悉嘅科技擴散曲線:

2005-2008
Early Adopter Internet

2009-2012
Early Majority Internet

2012-2016
Late Majority Internet

2016之後
Algorithm Internet

2020之後
Short-form Algorithm Internet

我反而覺得《Gangnam Style》最特別嘅地方唔係佢紅。

而係:

佢可能係最後一首「全世界同時睇緊同一樣嘢」嘅超級神曲之一。

因為之後TikTok、抖音、YouTube Shorts開始興起,

演算法將人群切成無數細圈子。


2012年你可以話:

全世界都知道《Gangnam Style》。


2026年你可以有一首比《Gangnam Style》播放量更高嘅歌,

但未必有《Gangnam Style》嗰種:

「全世界共同記憶」

嘅效果。

因為而家嘅流量比以前大,

但注意力反而比以前碎片化得多。你前面講嘅「Attention Economy」其實正正解釋到呢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