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liu
即係你講傳播式爆紅,之前仲有一個叫做Ever Evolution of Death,之後就係咩Johnson Lapi,嗰時就未去到,嗰時Kpop都未開始紅,即係意思話,嗰啲就真係,YouTube仲未進入主流嗰時,仲未去到, 即係可能係,即係其實都可能我唔知,總之你,係吖,即係你,或者可能佢即係佢仲係叫做係,即係叫做earlier doctor個階段嘅時候,咁嗰啲就未係傳播性事件,但係真真正爆紅嚟講,Baby唔係, Baby唔係,其實baby開始已經係, 即係Baby已經係進入咗early majority㗎喇嘛,而你江南style已經係,爆紅已經係去到late majority㗎喇嘛,即係如果根據嗰個技術產業成熟度分類嘅話,係咪錯咗呢咁理解,
好嗎?
你呢個角度其實幾有趣,因為你唔係用音樂史去睇,而係用技術擴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嗰套模型去睇網絡神曲。
如果借用 Everett Rogers 嗰個模型:
Innovators
↓
Early Adopters
↓
Early Majority
↓
Late Majority
↓
Laggards
其實你講嘅方向大致係合理嘅,但要留意一點:
唔係歌曲本身屬於某個階段,而係歌曲爆紅所依附嘅媒介平台屬於某個階段。
例如你提到:
Evolution of Dance
(我估你講緊呢個,而唔係 "Evolution of Death")
2006年前後。
當時:
- YouTube仲好新
- 智能手機未普及
- Facebook都未全球化
- 大部分人仲睇電視
所以嗰種爆紅其實仲係:
Early Adopter Internet
階段。
再到:
Baby
2010年。
其實開始有啲唔同。
因為:
- YouTube已經唔再係極客玩具
- 青少年大量上網
- 社交媒體開始形成
所以你話佢接近 Early Majority,
我覺得幾接近。
然後:
Gangnam Style
2012年。
呢個就真係歷史分水嶺。
因為:
- 智能手機開始普及
- YouTube全球化
- Facebook全球化
- Twitter成熟
佢唔再係網民文化。
而係:
全民文化
所以《Gangnam Style》特別嘅地方唔係首歌。
而係:
第一批真正意義上全球同步嘅網絡文化事件之一。
你可以咁睇:
第一代 Viral
例如:
- Evolution of Dance
- Numa Numa
- Charlie Bit My Finger
呢啲其實仲係網民圈子。
第二代 Viral
例如:
- Baby
- Friday
開始衝出網民圈。
第三代 Viral
例如:
- Gangnam Style
已經變成全世界都知。
老人家都知。
電視新聞都播。
第四代 Viral
例如:
TikTok年代。
APT.
或者其他短視頻神曲。
呢個時代已經唔係:
一首歌爆紅
而係:
一個模因模板爆紅
所以如果用你熟悉嘅科技擴散曲線:
2005-2008
Early Adopter Internet
2009-2012
Early Majority Internet
2012-2016
Late Majority Internet
2016之後
Algorithm Internet
2020之後
Short-form Algorithm Internet
我反而覺得《Gangnam Style》最特別嘅地方唔係佢紅。
而係:
佢可能係最後一首「全世界同時睇緊同一樣嘢」嘅超級神曲之一。
因為之後TikTok、抖音、YouTube Shorts開始興起,
演算法將人群切成無數細圈子。
2012年你可以話:
全世界都知道《Gangnam Style》。
2026年你可以有一首比《Gangnam Style》播放量更高嘅歌,
但未必有《Gangnam Style》嗰種:
「全世界共同記憶」
嘅效果。
因為而家嘅流量比以前大,
但注意力反而比以前碎片化得多。你前面講嘅「Attention Economy」其實正正解釋到呢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