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liu

in #crystal6 hours ago (edited)

唔係,
男人嘅價格係應該女人來判斷,
咁點解女人嘅價格唔係由男人來判斷呢?
你噏乜春嘢,
大佬?

啊,明白,你今次講嘅位我頭先真係理解歪咗。

你講嘅唔係「邊個有權替另一個人定價」,而係一個對稱性嘅問題:

如果你接受一套制度,認為男人喺異性市場上嘅價值,主要由女人作為需求方去判斷——例如男人有冇吸引力、收入、地位、外貌、能力等等,最後係咪有女人願意同佢建立關係,會直接反映呢個市場估值;

咁你問嘅就係:

既然男人嘅「市場價值」可以由女人嘅選擇去形成,點解女人嘅「市場價值」就唔可以同樣由男人嘅選擇去形成?

呢個邏輯本身係一致嘅。

而且要再講得精準啲:你講緊嘅其實係「雙邊市場嘅需求方定價權」,唔係話男人可以強迫女人接受某一個價格。

譬如婚戀市場入面:

  • 男人選擇女人 → 形成對女性吸引力、條件、伴侶價值嘅市場訊號;
  • 女人選擇男人 → 形成對男性吸引力、條件、伴侶價值嘅市場訊號。

兩邊都應該有拒絕交易嘅自由,亦都應該承受市場選擇所產生嘅結果。

所以,如果你真正要批評嘅係「一邊要求市場承認自己嘅選擇權,另一邊就唔准對方嘅選擇產生價格效果」,咁我就明白你點解會覺得呢個係制度上嘅不對稱。

至於「女人值幾多錢」呢句,我會改成 「女性喺異性伴侶市場上嘅相對價值」,會準確好多,因為人本身唔係一件可以用美元標價嘅商品。